通 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二、采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基础信息。
三、采集时间和地点。请我市采集对象于2018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居(村)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或集中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四、申报材料。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立功受奖证件;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驻津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中央企业等单位,负责通知并督促本系统每位采集对象,于2018年12月14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六、咨询电话
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65369741
和平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23458181
河东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24121246
河西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28316556
南开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87026798
河北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84197273
红桥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86515049
东丽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84472715
西青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27913335
津南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28546119
北辰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89237815
武清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82250757
宝坻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29241550
宁河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69599035
静海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68611781
蓟州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
22731609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