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满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需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即日起市荣军优抚医院面向全市优抚对象开展就医优惠优待服务,详情如下:
一、优待范围
1.现役军人;
2.现役军人家属(现役军人父母、配偶、子女);
3.退役军人;
4.其他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以上统称优待对象。
二、优待内容
(一)两全免
优待对象:免普通号和专家号诊察费。
(二)四减免
1.现役军人、烈士遗属:住院期间,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担负的医疗费用减免50%(含医疗自费部分,伙食费除外);
2.现役军人家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住院期间,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担负的医疗费用减免40%(含医疗自费部分,伙食费除外);
3.退役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住院期间,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担负的医疗费用减免30%(含医疗自费部分,伙食费除外);
4.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来院健康体检费用减免50%。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参照现役军人执行。
(三)六优先
优待对象: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
三、优待凭证
1.现役军人就医需携带现役军人有效证件;
2.现役军人家属就医需携带与现役军人有效关系证明材料(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或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
3.退役军人就医需携带优待证或退役军人有效证件;
4.其他优抚对象就医需携带优待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就医需携带消防救援人员有效证件。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是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全市唯一一所优抚医院。
医院位于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14号,占地30余亩,设有床位240余张,现开设3个封闭病区、1个康复治疗区、1个儿少病区和门急诊、影像(X光、CT、彩超各1台)、检验(全自动生化分析)、心脑电、心理测查等业务,主要承担全市优抚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和疗养任务,同时面向社会开放,承担社会责任。其中,康复医学科、睡眠专科、心理咨询专科、心境障碍专科、老年精神科、青少年精神科和酒毒依赖科为我院的特色和优势专科。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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