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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市退役军人“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第三届)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时间:2023-04-03  来源: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举办我市退役军人“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第三届)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市退役军人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内容

展览以“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动员退役军人创作书画摄影作品,集中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反映天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具体化、实践化、行动化的扎实举措,反映各行各业退役军人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生动实践,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光荣本色,主动投身“十项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

二、征稿对象

在我市工作和生活居住的退役军人。

三、活动安排

本次书画摄影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创作阶段:4月上旬至6月中旬,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广泛动员和组织退役军人开展书法摄影创作、踊跃投稿,提倡利用区、街镇“退役军人之家”进行交流,调动积极性。在自下而上进行初评,并择优上报的基础上,每个区评选12幅书画和8张摄影优秀作品,于6月16日前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每人每类限报1幅)。

2.评审布展阶段:6月下旬,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聘请专家对各区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对入围作品进行登记,7月中旬进行布展。

3.集中展出阶段:7月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将评审的优秀作品,在市“退役军人之家”进行展出,拟定于“八一”建军节期间举办开幕式并颁奖。

四、作品形式

作品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突出天津发展特色和退役军人特点,反映退役军人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具体要求如下: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以2×4尺竖幅为宜,不要托裱。

绘画作品:尺寸以四尺整纸和四尺斗方为宜,不要托裱。

摄影作品:标准矩形作品,组照作品每组限4-8幅(组照请拼成一幅投稿,每组算一幅),附电子版(jpg格式),不要对作品的原始影像进行改变。

五、奖励办法

书法、绘画、摄影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7名(书法3名,绘画、摄影作品各2名)、二等奖11名(书法5名,绘画、摄影作品各3名),三等奖17名(书法7名,绘画、摄影作品各5名),其余入围作品均为优秀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奖项分配比例可视实际上报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个,颁发证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负责同志将在开幕式上为获奖作品作者颁奖。

六、有关要求

1.参加书画摄影作品展人员身份必须是经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应核实参加对象身份,确定参展资格;

2.各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广大退役军人的参与热情,精心组织推动,严把作品质量,按规定时间报送参展作品,在每幅作品上标注作品名、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联系电话,并将以上信息统一制表(见附件)上报;

3.各单位组织活动期间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附件:选送作品明细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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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选送作品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