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天津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采购事项进行比价,特此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项目名称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采购项目
三、项目需求
(一)技术要求
需符合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规格式样
具体规格和材质按合同约定执行。报价规格按照如下标准执行。材质要求:纯铝材质、纯色标志有底色效果、图文一体雕刻成型,烤漆工艺;规格:直径300㎜、直径500㎜;材质厚度15㎜。
(三)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为:直径300㎜,100个;直径500㎜,50个。
(四)安装要求
安装位置:主要安装在室外石材、金属、玻璃、木质等材质的表面。
安装方式:安装需牢固、防水、防晒、防腐蚀,不得破坏设施材质(如:不得采取打孔等安装方式),不得影响设施的正常使用。安装方式可采取粘贴等方式,需在报价单上明确注记安装方式、所用粘胶等材质性质及保质期。
(五)服务标准
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样品,样品经采购单位认定后,按合同时限完成所定成品的交货并验收。
(六)中选标准
制作经费共计15万元(报价超过15万元无效),报价单需一次报出各规格类型标志的单价、数量(包括附属材料、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经审核资料符合采购要求后,最终以总价最低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
四、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不限);
3、报价清单(加盖公章、格式不限)。
五、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等不良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六、递交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共三个工作日)
2、递交资料时间:公告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可递送资料,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18:00时止。
3、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5号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联系人:蒋冬 联系电话:15302126931
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