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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5-02-24 19:02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为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6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天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4.天津市烈士陵园

5.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

6.天津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

7.天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

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6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975.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3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4万元、其他支出25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5万元。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80696.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80696.6万元,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9341.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经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拨方式改为从军队直接拨入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其他收入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1975.5万元,占14.8%;一般公共预算62779.7万元,占77.8%;政府性基金预算780.0万元,占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3000.0万元,占3.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61.5万元,占2.7%。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80696.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9341.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经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拨方式改为从军队直接拨入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153.5万元,占16.3%;项目支出67543.1万元,占83.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6064.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339.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退役军人待遇调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504.3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064.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339.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退役军人待遇调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9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4万元、其他支出25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5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484.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244.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退役军人待遇调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 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80.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市烈士陵园在日殉难烈士.劳工纪念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180.1万元,其中:

“文物”180.1万元,包括“文物保护”180.1万元,主要用于市烈士陵园在日殉难烈士.劳工纪念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98.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061.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退役军人待遇调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72.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1791.3万元,包括:“褒扬纪念”1316.7万元,主要用于市烈士陵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展馆及园区日常运行维护、开展公祭活动等项目支出;“其他优抚支出”474.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生活补助及市荣军优抚医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支出;

“退役安置”49602.7万元,本“款”下包括的各“项”内容涉密,依法不予公开;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0631.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789.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1.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参战老兵口述历史视频拍摄制作、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制作等项目支出;“拥军优属”1375.6万元,主要用于编印《天津双拥》杂志、制作光荣牌及开展拥军优属系列活动支出;“军供保障”521.7万元,主要用于军供任务服务保障及军供服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出;“信息化建设”6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信息系统运维及信息技术服务支出;“事业运行”3867.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81.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慰问、开展关爱退役军人活动等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05.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05.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8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及医疗费支出。

4.“债务付息支出”0.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偿还政府债券利息支出0.5万元,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5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75.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27.8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7526.9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392.9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42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122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奖金”46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

“绩效工资”102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职业年金缴费”29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5万元,主要用于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178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2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未休假补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0万元,其中:

“退休费”10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和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生活补助”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医疗费补助”2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费;

公用经费1648.4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1636.3万元,其中:

“办公费”38.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的支出;

“印刷费”6.5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宣传册、文件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1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水费;

“电费”9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电费;

“邮电费”19.5万元,主要用于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方面的支出;

“取暖费”5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10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和业务用房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1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6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等支出;

“租赁费”84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赁办公用房及设备等的支出;

“会议费”1.8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设备租赁费等支出;

“培训费”6.7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的各类培训费用;

“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22.8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的支出;

“工会经费”6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25.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12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餐费、宣传、慰问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支出。

2.资本性支出12.1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6.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3.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信息网络和软件等的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符合“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要求、保持“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压减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实际,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80.0万元,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9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结合当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2025年从福彩公益金中计提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和市荣军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二是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结转2025年继续执行。

(二) 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258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9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结合当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2025年从福彩公益金中计提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和市荣军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二是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结转2025年继续执行,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580.0万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8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8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和市荣军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天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69.8万元,包括办公费25.2万元、印刷费4.4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2.8万元、电费41.2万元、邮电费11.1万元、取暖费28.2万元、物业管理费12.2万元、差旅费11.3万元、维修(护)费19.5万元、租赁费418.7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委托业务费12.5万元、工会经费28.1万元、福利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万元,其他公用经费9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6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4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5.3万元。主要项目是:市荣军优抚医院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1800.0万元、市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200.0万元、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环境维修改造工程200.0万元;市烈士陵园电力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145.8万元、部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661.3万元及在日殉难烈士劳工纪念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180.1万元;市军用饮食供应站明厨亮灶改造与设备购置项目161.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及退役军人服务等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8个,涉及预算金额                    67543.1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