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10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规划财务处、移交安置处(褒扬纪念处)、就业创业处、军休服务管理处、拥军优抚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政策法规处)。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8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87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743.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0万元、其他支出485.3万元。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24771.4万元。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预算收入24771.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96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军队拨入专项资金结转至本年较上年度增加;二是部分退役军人人数增加、待遇调整,军队拨入专项资金收入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5743.9万元,占23.2%;一般公共预算5670.0万元,占22.9%;政府性基金预算485.3万元,占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872.2万元,占52.0%。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24771.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96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军队拨入专项资金结转至本年较上年度增加;二是部分退役军人人数增加、待遇调整,军队拨入专项资金收入增加,各项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10.2万元,占12.6%;项目支出21661.2万元,占87.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231.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5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结合当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2024年从福彩公益金中计提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二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8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76.1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31.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5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结合当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2024年从福彩公益金中计提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二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各项支出相应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0万元、其他支出485.3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46.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85.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 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4.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98.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3.9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164.5万元,包括:“其他优抚支出”164.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
“退役安置”191.3万元,本“款”下包括的各“项”内容涉密,依法不予公开;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4964.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65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1.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就业招聘、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战老兵口述历史视频拍摄制作、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制作等项目支出;“拥军优属”1334.9万元,主要用于编印《天津双拥》杂志及开展拥军优属系列活动支出;“信息化建设”37.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信息系统运维及信息技术服务支出;“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慰问、烈士一次性抚慰金等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42.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缴纳医疗保险费人数较上年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2.0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1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76.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57.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我市过紧日子严控财政开支的有关要求,压减公用经费预算。其中:
人员经费2376.6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372.6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424.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524.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奖金”3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职业年金缴费”9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7万元,主要用于为工作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608.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未休假补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万元,其中:
“退休费”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和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公用经费700.2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693.33万元,其中:
“办公费”19.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的支出;
“印刷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宣传册、文件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水费”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水费;
“电费”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电费;
“邮电费”9.1万元,主要用于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方面的支出;
“取暖费”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和业务用房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8.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7.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等支出;
“租赁费”39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赁办公用房等的支出;
“会议费”1.8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4.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的各类培训费用;
“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劳务费”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外单位或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
“工会经费”1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8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0.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发生的工作餐费、宣传、慰问以及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等支出。
2.资本性支出6.87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6.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5.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1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5.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66.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结合当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2024年从福彩公益金中计提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二)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485.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66.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结合当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2024年从福彩公益金中计提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85.3万元,包括:“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85.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2024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00.2万元,包括办公费19.3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5.1万元、电费36.2万元、邮电费9.1万元、取暖费24.9万元、物业管理费8.82万元、差旅费8.55万元、维修(护)费7.13万元、租赁费390.0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18.7万元、福利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87万元、其他公用经费53.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3.4万元。主要项目是:慰问品采购、转业军官培训服务、双拥杂志编印服务及办公业务用房租赁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涉及预算金额 21661.2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附件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doc
附件3-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