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为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7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4.天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5.天津市烈士陵园
6.天津市荣复军人疗养院
7.天津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
8.天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7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510.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02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47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6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3万元、其他支出218.7万元。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5025.7万元。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85025.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16.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执行完毕,结转至本年的专项资金较上年度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4476.2万元,占17%;一般公共预算54791.8万元,占64.4%;政府性基金预算218.7万元,占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2510.7万元,占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028.3万元,占15.3%。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85025.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16.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执行完毕,结转至本年的专项资金较上年度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696.7万元,占16.1%;项目支出71329万元,占83.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501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54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2023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二是退役军人政策性补贴、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专用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较上年度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7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01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54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2023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退役军人政策性补贴、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专用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较上年度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1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6.3万元、其他支出218.7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91.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2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2023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退役军人政策性补贴、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专用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二) 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15.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53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2023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退役军人政策性补贴、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专用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较上年度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44.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1367.7万元,包括:“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05.0万元,主要用于市烈士陵园展馆、园区日常运行维护及开展公祭、清明活动等项目支出;“其他优抚支出”1162.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生活补助及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专用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
“退役安置”41635.7万元,包括“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88.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基本支出;本“款”下包括的其他各“项”内容涉密,依法不予公开;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0467.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780.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3.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就业招聘、参战老兵口述历史视频拍摄制作、退役军人信息系统运维及信息技术服务、网络安全服务等项目支出;“拥军优属”122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系列活动支出;“军供保障”243.6万元,主要用于军供任务服务保障支出;“事业运行”4252.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51.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慰问、烈士一次性抚慰金、专项业务档案数字化等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76.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12.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部分项目的功能分类科目由“卫生健康支出”调整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76.3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84.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及医疗费支出。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41.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74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7673.7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539.0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38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115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奖金”45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
“绩效工资”105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职业年金缴费”28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1万元,主要用于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1930.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2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未休假补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7万元,其中:
“退休费”8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和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医疗费补助”4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费;
公用经费1868.1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1843.9万元,其中:
“办公费”6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的支出;
“印刷费”4.0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宣传册、文件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咨询费”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水费;
“电费”7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电费;
“邮电费”19.9万元,主要用于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方面的支出;
“取暖费”6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1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和业务用房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2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7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等支出;
“租赁费”84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赁办公用房及设备等的支出;
“会议费”2.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7.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的各类培训费用;
“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劳务费”5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外单位或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
“委托业务费”10.1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的支出;
“工会经费”6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3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13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发生的工作餐费、宣传、慰问以及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等支出。
2.资本性支出24.2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7.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结合当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2022年未从福彩公益金中计提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
(二) 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218.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结合当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2022年未从福彩公益金中计提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18.7万元,包括:“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8.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2023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天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85.3万元,包括办公费30.3万元、印刷费4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8.12万元、邮电费9.6万元、取暖费26.54万元、物业管理费57.32万元、差旅费14.4万元、维修(护)费6.36万元、租赁费418.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2.88万元、工会经费27.3万元、福利费1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8.9万元、其他公用经费78.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3.9万元。主要项目是: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180.3万元和住院楼空调更新139万元、市荣复军人疗养院医疗设备购置340.8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役军人服务等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4个,涉及预算金额 71329.0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