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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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98802G/2025-000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退役军人局发〔2025〕4号
主    题 :
退役军人事务\权益维护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开展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中央驻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评选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讲好天津退役军人故事,展现天津退役军人风采,激励引领天津广大退役军人牢记初心使命、倍加珍惜荣誉、奋进津沽热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做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分管领导组成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和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相关业务负责同志组成。具体协调组织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牵头负责。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学习宣传活动评选产生15名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范围为退役年限满3年以上、主要工作生活在津的广大退役军人。原则上以个人为主,特别优秀的集体也可推荐。

四、推荐条件

“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品德优良、诚信友善,密切联系群众,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和良好社会影响,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无违法违纪问题。在符合上述要求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身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任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重点工程项目,业绩突出、表现优秀

2)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建功立业,在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中勇争先、善作为;

3)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创业经历有代表性,在服务经济发展、帮助退役军人就业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4积极投身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线,带领贫困集体和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成效显著、群众认可;

5)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6)带头共建共享高品质生活,热心服务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助老助学助残助困成绩突出;

7)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事迹感人,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赞誉;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下列人员一般不作为候选对象

1.已经获得“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和其他国家荣誉称号的,或曾经获得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称号或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发布的其他“最美人物”称号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3.职业身份敏感,不适宜公开宣传的;

4.其它原因不宜纳入推荐范围的。

活动安排

(一)遴选推荐。采取突出基层、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好中选优的方式和原则开展遴选推荐4月上旬,各区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推荐13候选对象,排序报送。市级相关部门、中央驻津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后推荐1名候选对象,如无合适对象,也可以不推荐。其中,对下设基层单位较多的市级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对象。

推荐过程中,各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控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比例(不超过本区、部门或单位推荐候选对象的20%)。同时须候选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书面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法院、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社会征信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无违纪违法等问题。在本区或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组织评选。4月底前,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情况,组织严格审查、联合评选5月中旬,邀请有关部门、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和热爱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各界人士代表组成评委会,按照1:1.2比例评选出建议对象5月底前,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政治效应、社会影响、先进事迹、宣传效果等因素,确定授予称号人员名单并进行考察,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审定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期间接到实名反映问题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公示发布。联合市委宣传部,协调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广播电视台、津云等新闻媒体单位,深入挖掘、总结凝练获得称号人员先进事迹,加大活动宣传报道力度。7月底,发布仪式,集中发布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

六、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作为展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丰硕成果和退役军人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协调、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抓好实施

二是严把标准条件。按照标准、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精神品质、示范作用、突出贡献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标准条件、严肃认真筛选、严格规范审核。坚持不打折扣、不变通、不走样,从摸底考察、征求意见、推荐上报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公正、公开透明。

三是突出守正创新。积极总结经验,紧跟时代要求,把握新时代退役军人典型宣传的特点规律,内容、载体、形式、方法上不断推陈出新广泛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让活动有滋有味、出新出彩、打动人心,大力营造学习最美、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是及时推荐报送。各推荐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推荐材料报送及后续宣传等联系工作,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联络员反馈表发送真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传真:83685542)。4月11日前将候选对象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yjrswjszc@tj.gov.cn,正式纸质材料待初审通过后按通知要求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南开区育梁道5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04室。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审批表》《汇总表》个推荐对象另附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能反映先进事迹的照片5张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5号,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联系人:王统一、王闻涛83685552,传真:83685542。

附件1.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个人推荐审批表

3.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集体推荐审批表

4.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汇总表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天津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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