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关于举办第五届天津市退役军人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为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凝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天津市退役军人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集中反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生动展现全市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火热实践,大力宣传各行各业退役军人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力量。
二、征稿对象
在我市工作和生活居住的退役军人。
三、活动安排
本次书画摄影展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创作阶段: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广泛动员退役军人创作书画摄影作品,利用区、街镇、村居“退役军人之家”层层举办展览,调动退役军人创作积极性。
2.作品上报阶段: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在“八一”前后对全区上报作品进行初评,并择优选送30幅书画和30幅摄影优秀作品,报送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办公室,并附获奖作品登记。
3.评审布展阶段:8月中旬,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区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退回未入围作品。9月上旬在机关二楼展厅开始布展,9月中旬完成。
4.集中展示阶段:拟定于国庆前在局机关二楼报告厅举行书画摄影展开幕式,为获奖作者颁奖。各区分批组织退役军人参观展览。
四、作品要求
作品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突出发展成就和退役军人特点,反映退役军人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具体要求如下: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以2×4尺竖幅为宜,不要托裱。
绘画作品:尺寸以四尺整纸和四尺斗方为宜,不要托裱。
摄影作品:标准矩形作品,组照作品每组限4幅(组照请拼成一幅投稿,每组算一幅),附电子版(jpg格式),不要对作品的原始影像进行改变。
每位作者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各限报送1幅。
五、奖励办法
书法、绘画、摄影设一、二、三等奖。其中:
书法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绘画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摄影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其余入围作品均为优秀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个,颁发证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负责同志将在开幕式上为获奖作品作者颁奖。
六、有关要求
1.参加书画摄影作品展人员身份必须是经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应核实参加对象身份,确定参展资格。
2.各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广大退役军人的参与热情,精心组织推动,按规定时间报送参展作品,在每幅作品上标注作品名、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联系电话,并将以上信息统一制表(见附件)上报。
3.各单位组织活动期间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附件:选送作品明细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