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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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98802G/2025-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退役军人局发〔2024〕20号
主    题 :
退役军人事务\移交安置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6部门《关于探索开展军队转业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的指导意见》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年度军转安置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3年度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是安置好使用好转业军官的一项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转业军官的关心爱护,对于更好发挥转业军官作用,促进军转安置工作与地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确保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原则

以推动转业军官转型发展为目标,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专业素质和岗位能力为重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和“按需施教、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岗位需要和个人情况,选送转业军官进高校进行为期一年融入式的带薪全脱产教育培训,使他们尽快适应新岗位要求,实现从军队人才向地方社会经济建设人才的转型。

三、培训时间

培训期为一学年,20249月开班,20256月结业。

四、培训院校

天津大学。

五、选送单位

教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党校,滨海新区、和平区、河东区、武清区。

六、训人员

2023年度安置在我市职务为职(含技术8级)及以下的转业军官

七、培训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中文沟通与写作)、法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每个专业的必修和选修课程由转业军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遴选。

八、培训方式

采取“融入式、个性化、学分制”全脱产带薪专业培训和“插班课程学习+集中授课+返岗实训+结业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九、经费保障

转业军官进高校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根据实际参加人数按每1万元标准补助,不足部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高校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成本等因素,按照行政归属,分别由市和区财政部门给予最高不超过每人1元的补助。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培训经费审核情况,市和区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划拨至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支付给承训高校。

十、学员管理

转业军官培训期间纳入在校大学生统一管理,承训高校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管理工作;所在单位负责做好转业军官培训期间的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政治理论与专业课程学习、人身安全等情况,及时做好沟通联络工作。

十一、考核结业

承训高校根据转业军官出勤情况、教师评学、实践教学、专业考试等情况对其进行学年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给出一学年考核鉴定结果。经考核合格的,由天津大学发给《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结业证书》,学习成绩、考核鉴定等情况,转交接收单位干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作为干部使用的参考。

十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转业军官进高校专项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选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参训人员在校期间的跟踪管理等工作。

(二)各单位根据2023年度转业军官定岗定位、本人意愿以及参照选送条件等情况研究确定后,将拟参训人选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承训高校有关工作程序办理今年秋季入学手续。

(三)请于2024年718日前,将《拟选送转业军官专项培训人员情况反馈表》反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1.各单位选送参训人员指标分配

         2.拟选送转业军官专项培训人员情况反馈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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