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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29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的函》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部门,承担1项行政执法职权,即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0条有关规定,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是否存在“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情形,开展行政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8人,其中2人为2023年新增执法人员,暂无退出执法岗位情况。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结合我市2023年度退役士兵接受安置工作安排部署,截至12月15日,8名行政执法人员均已完成对重点单位的行政检查,检查结果均为合格,行政处罚0件。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年初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于第四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已完成计划内容。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加快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研究起草《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在局官网开设行政执法信息专栏,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人员、救济渠道等信息。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局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是否存在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情况进行检查。因检查结果均合格,故未实施行政处罚,尚无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因不符合案卷评查工作有关要求,故未开展案卷评查。今年未收到涉行政执法案件投诉举报。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将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纳入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强化执法工作队伍建设。落实每年不少于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要求,确保具备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备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专题培训4次,组织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业务能力知识培训等活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完成2023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市级机关新增行政执法人员2人,充实系统执法人员队伍,全部执法人员今年均已完成执法。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要求,完成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其中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考试并通过测试。

    (四)执法监督情况

    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对16个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落实“三项制度”等情况开展行政执法调研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实时动态更新法律法规、职权等关联信息。进一步梳理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测行政执法情况,采集行政执法数据,加强对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指导。为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办案水平,多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线上庭审旁听活动,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成效。实时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不存在案卷文书不规范、程序不严谨、材料不全面等问题。起草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流程文件,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办案水平。2023年未接到投诉、举报,无需追究违法责任等情形。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目前我局8名行政执法人员中部分执法人员为综合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岗位执法人员较少,与高标准执法和快节奏工作衔接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仍需提升加强

    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承担的执法职责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执法过程中以案释法、精准普法落实还需用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全市工作安排和我局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2024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补充整合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能力测试,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二)提升普法质量

    强化执法人员柔性执法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对事项简单、影响较小的轻微违法情形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方式,及时纠正违法倾向,引导群众自觉守法。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