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执法能力,落实执法责任。现将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措施和成效
(一)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种类”、“行政执法程序”、“办案时限”等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试行)》,结合退役军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18类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落实《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流程,明确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局官网开设行政执法信息专栏,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人员、救济渠道等信息。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结合我市2022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安排部署,10月下旬,我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针对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政处罚,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政处罚,对违规冒领、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偿金、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行政处罚,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履行安置义务的行政处罚等4项行政执法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截止12月31日,我局未发现违法情形,行政检查结果均为合格,行政处罚0件,也未收到各区有关情况反映。
(三)有序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纳入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强化执法工作队伍建设。落实每年不少于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要求,确保具备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备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专题培训4次,组织典型差评案例警示教育、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业务能力知识培训等活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完成2022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充实系统执法人员队伍。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用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时开考的方式,完成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其中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考试并通过测试。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培训。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工作指引要求,统筹利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强化氛围营造,线上线下普法共同发力,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重要普法事项宣传,强化以案释法。
二、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主要问题是: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仍需提升优化,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仍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承担的执法职责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执法过程中以案释法、精准普法落实还需用力。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推进研究建立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行刑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推进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队伍整合和能力建设。根据全市工作安排和我局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2023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补充整合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能力测试,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三)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执法人员柔性执法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及时纠正违法倾向,引导群众自觉守法。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