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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26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推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试行)》,对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文书制作指引、执法用语等工作规范进行细化。制定《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三项制度具体内容。在局官网开设行政执法信息专栏,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人员、救济渠道等信息。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针对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政处罚,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政处罚,对违规冒领、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偿金、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行政处罚,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履行安置义务的行政处罚等4项行政执法事项,组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按照执法职责,我局就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事项开展行政检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现违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侵犯退役士兵权益方面的情况,行政检查结果均为合格,行政处罚0件,也未收到各区有关情况反映。

(三)有序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完成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3次,组织进行典型差评案例警示教育、庭审旁听、专题学习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我局已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换发。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我局《关于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按照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工作指引要求,发挥全媒体矩阵优势,统筹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资源和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宣传展板等“线下”载体,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的“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重要普法事项宣传,强化以案释法,以网格化宣传方式切实营造学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机制仍需健全完善;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需更多用力。

    三、下步打算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市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对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持续做好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干部学法工作要求,丰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活动形式,切实提升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