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宏波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进行专题授课。制定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圆满完成2023年度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安置工作,完成接收安置军队师级以下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任务。深入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推选出20名“天津最美拥军人物”和19名“天津最美军嫂”,退役军人崔洪金光荣当选全国“最美拥军人物”。组织开展市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区创建考评,组织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走访慰问,深入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和“城连共建”、“城舰共建”活动,积极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期间拥军支前工作,持续推进优待证申领工作。不断深化社会化拥军服务,累计发布三个批次1022家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社会组织名录,我市46家A级景区实现持优待证减免门票优待。组织254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1474名退役军人实现学历升级。用好“退役军人就业信息直通车”平台,开展“军创英雄汇”直播带岗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74场次、提供就业岗位52551个。协调市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性岗位供给,保障退役军人就业质量。
二是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策制度。制定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20条措施,出台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税收扣减等5个方面配套政策措施,首次推出《天津市退役军人市场主体发展报告》白皮书。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措施》、《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发挥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作用 进一步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工作措施》,扎实推动褒扬纪念工作。《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列入市人大2023-2027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紧跟上位法修订进度,推进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聘任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局法律顾问单位,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单位全程参与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政策文件、合同协议、诉讼答辩意见审核把关,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80余份。
四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人员考试等工作。制定出台《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对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列明的27项本领域执法事项,明确我市本领域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细化量化规定和行政处罚标准,详细列明各项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裁量阶次、处罚档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等,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按照权责清单,局行政执法人员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是否存在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均合格,未发现违规情形,未实施行政处罚,全年未收到涉行政执法案件投诉举报。
五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全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全年无复议改变,无败诉。我市连续三年在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平安建设考评中获得满分。
六是全面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和《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全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个,“政民零距离”网民留言244条,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深入基层一线、退役军人家中,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宣传政策、解决困难。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执法情况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七是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8次。组织全系统法律知识考试、干部学法用法、法治专题培训7次。完成中央法治政府督察整改、“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自查评估等工作。在局官网开设“法治政府建设”、“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等专栏,全面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学习宣传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讲法治课,主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讲法4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专题研究《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宪法宣传教育、行政复议法学习等重点工作,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紧抓“关键少数”,邀请市委党校和三中院有关领导专家围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学法规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开展退役军人工作能力。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大。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虽能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规定工作,但运用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意识还不强。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方式有待改善。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多通过现场听取授课、线上观看视频等方式开展,具有专项性、可实践性的培训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干部队伍法治理论基础还不够扎实。伴随社会情况日益变化,法律知识也不断更新,部分干部对于新颁布政策法规的学习和掌握不够及时,对于业务相关法规的解读和运用还不够精准。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聚焦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再下功夫,用更高的标准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一)稳步推动立法修订进度。紧盯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和加强新时代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意见等出台修订进程,做好我市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工作。
(二)积极打造创新普法模式。落实国家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有关部署要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专项普法工作。
(三)严格推进政策制度落实。跟踪问效现行政策制度落实情况,积极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制定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加强对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监督和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和公信力。
中共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