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全面依法履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运行,进一步优化退役军人工作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制定规范操作流程。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对4项退役军人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制办理,大幅压缩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承诺时限;学习借鉴上海、浙江等地先进经验,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军人退役“一件事”服务,推动在“津心办”平台、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实现军人退役报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面梳理权责清单,规范完善职责职权的管理权限、运行流程和监督方式等,切实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国家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梳理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和具体政策点,指导各区制定问题清单,常态化推进法律政策落实。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政策制度。着眼退役军人工作长远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编制《天津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细化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紧跟国家最新政策制度出台配套措施,移交安置方面,持续改进优化“考核选调”和“积分选岗”相结合办法,落实“阳光安置”机制;褒扬纪念方面,就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出台实施办法,规范我市异地祭扫工作;军休服务管理方面,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有关措施;就业创业方面,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协调市相关部门出台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我市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等若干措施;抚恤优待方面,制定出台加强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意见和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持续提高我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着眼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需要,梳理国家和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组织编印《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汇编》;对标对表国家文件,废止我市政策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20件,确保政策制度有效衔接。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推动政策落实的思路对策,形成调研成果28份。结合退役军人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市有关高校,组织专家课题组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理论研究,共形成22份研究成果,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提供智力支持。
(三)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事关全局重要工作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并主动公开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风险研判,采用座谈会方式广泛吸收公众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源头治理,确保政策措施合法合规,不断强化文件起草、审核、公布、备案和清理全过程依法监督。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遴选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行政决策、合同协议和拟制发文件审核把关,积极参与各类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50余份,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试行)》,细化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明确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流程,编制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指导各区开展执法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强化执法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典型差评案例警示教育、庭审旁听、专题学习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完成2021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按要求完成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检查,2021年我局未发现违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侵犯退役士兵权益方面的情况,行政检查结果均为合格,行政处罚0件,也未收到各区有关情况反映。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细化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按照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统一部署,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转送。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持续发挥“退役军人之家”作用,坚持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提炼出“三个推定”工作法,搭建来信来访数据管理平台,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工作。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督导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对重点任务进展慢、政策落实不到位、信访问题多的区加强督查督办,切实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对接,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待大厅设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全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86件次。
(六)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深入研究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严格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访互动机制,主动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求教问计,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视察、情况通报、座谈研讨,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4件,代表委员均满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办理政民零距离网民留言168件,答复率、满意度均为100%。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策解读等工作。
(七)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反思剖析,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以案促建。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等专题培训、“干部学习大讲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业务技能比武培训、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政策知识能力测试、宪法宣誓、线上庭审旁听等活动,着力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履职能力水平。将法律政策学习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法律政策学习计划清单。严格落实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工作要求,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与学习,学员参学率和通过率均为100%。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合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安排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一周年主题宣传月”活动,营造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以法律“六进”、以案释法、法治实践体验、行政执法检查、原创普法作品征集、普法宣传作品展播、法律志愿服务等活动为抓手,深化《宪法》《民法典》《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普法宣传,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我局贯彻落实《天津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贯通,组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集体学习,站在历史和时代高度全面理解、整体把握,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谋划和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研究有效举措推动落实。涉及法治建设工作文件,由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法治工作负责同志作出批示。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统战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班子成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组在津督察检查进行全面部署,并制定配套工作预案。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内容开展述法。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在开展调查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还有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退役军人事务调查研究还需持续推进。由于我局成立时间较短,在立足天津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时还不够深入,方法还不多。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方面还需持续加强。由于各处室法律专业人员较少,法规部门工作人员审核经验不足,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不规范的情况。
(三)干部业务素质能力还需持续提升。由于现阶段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密集出台,而退役军人事务干部队伍整体较新,新的工作人员也较多,对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学习把握还不够深入,政策解读和执行还不够精准。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能作用,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健全完善制度措施,提升退役军人事务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二)聚焦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配套政策出台,紧跟《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规制定修订进程,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我市相关政策制定修订工作。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做到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决策文件制发审核备案公开等管理程序,加强合同协议法律风险排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确保我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四)推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专此报告。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