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免于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生本招生。
(2)在服义务兵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可免试推荐到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