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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定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12-26
来源: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由我市各区接收安置的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
培训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
。
相关链接
主办单位: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务咨询热线:022-82818181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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