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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4-12-26       来源: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负责发放随军未就业家属当年基本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基本生活费用增长情况等适时调整,发放累计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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