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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4-12-26
来源: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
42404元
/年
。各区可结合实际,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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