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退出现役时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退出现役后补办或者调整为一级至四级、服现役期间因患精神障碍评定为五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查看更多]
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对因以下五种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根据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可以按规...[查看更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免...[查看更多]
由我市各区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查看更多]
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和义务兵)和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全市所有轨...[查看更多]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负责发放随军未就业家属当年基本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基本生活费用增长情况等适时调...[查看更多]
以下四类军休干部可以享受护理费:因战、因公被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的;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因精神病退休移交政府安置的;因患...[查看更多]
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42404元/年。各区可结合实际,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查看更多]
天津市烈士陵园当前共有3个纪念馆对外开放,提供人民群众参观,分别是革命烈士纪念馆、在日殉难烈士·劳工纪念馆、建国后烈士纪念馆。纪念馆早上9点对外开放,16:00闭馆...[查看更多]
个人参观不用预约,需携带身份证,在陵园的入口处做好个人登记即可。团体参观需要提前2-3天预约,预约电话是86928227,也可通过天津市烈士陵园官网进行预约。一般5人以...[查看更多]
优待证遗失后,持证人应及时告知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并按照银行有关规定挂失。优待证遗失的,持证人可在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后,提出补领申请。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查看更多]
持证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优待证到制证银行任意网点激活金融账户。如果持证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携带本人与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身份证件...[查看更多]
(一)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 352 像素(宽)*440 像素(高),JPEG 格式,分辨率 300DPI,大小为 20K-50K...[查看更多]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查看更多]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入地方的业务由其所在部队统一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资金集中收付管理中心提交退役军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役时间、联系电话等),军队资金管理中...[查看更多]
本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退役报到,首先要在“津心办”APP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内的退役军人服务栏目完成信息填报。待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