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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的公告

时间:2022-04-21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就业创业处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培树我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典型,展示退役军人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以创业带动就业,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举办“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经研究,我市将审核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军创企业参加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启新征程,戎创新时代。

二、报名资格

本次选拔推荐活动,坚持以突出创业带动就业、优中选优为原则,在全市遴选具有代表性的军创企业参加“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

参展企业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二)创始人或核心成员为退役军人。核心成员可以是企业股东,或企业主要运营负责人且持有一定数量企业股份。

(三)在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等领域,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技术、服务、产品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在产值利税、带动就业、爱国拥军、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优秀,能在全市乃至全国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五)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人数较多的,或者在企业中高级别员工中退役军人占比较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报名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前,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本市军创企业,向企业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申请,填写《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并对照报名资格条件,提交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专利复印件、退役军人证件复印件、创业成果图片或视频资料等)。

注:入选全国展陈活动的军创企业,将于今年7月上旬参展,具体时间安排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知。

附件:1.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参展企业申请表.wps

     2.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方式.wps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津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