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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3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秘书处(政策法规处)

2020年,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我市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行政执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的基本原则,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局重点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研究制定《市退役军人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我局职能调整规范清单内容,主动在局官方网站上公示执法主体、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法定依据、责任事项等行政执法事项信息,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市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满腔热忱为退役军人服务,围绕个案纠错整改、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四项重点任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推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执法队伍担当作为精神面貌、服务群众宗旨意识、业务素质能力本领、严格依法履职水平、扎实细致工作作风“五个有力提升”。

(三)有序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联合市司法局严密组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制定考试工作方案,认真筛选考试内容,严肃考试纪律,共计22人顺利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加强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操作学习培训考核。

(四)扎实开展专题法治学习。制定印发《关于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开展典型差评案例警示教育,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在处理侵犯退役士兵权益事件时,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执法全过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领域“典型差评案例”讨论交流,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法学习,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退役军人事务有关法律法规。将专题学习与普法工作紧密联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等活动,扎实做好“4·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会同市司法局等5家单位印发通知,就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作出安排部署。邀请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同志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法》授课辅导、解读释法。

二、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执法职权确认和行政执法依据关联等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现违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侵犯退役士兵权益方面的情况,也未收到各区有关反映报告。就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事项开展行政检查,检查结果均为合格,录入行政检查信息6条。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0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明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对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做好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干部学法工作要求,丰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活动形式,切实提升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