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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15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日前印发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市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照2020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年标准的50%、40%、30%调整,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4779元、3823元、2868元。


政策原文: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