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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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98802G/2022-000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退役军人局发〔2022〕30号
主    题 :
退役军人事务\权益维护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开展第三届“天最美退役军人”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建军95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培树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笃行不怠迎盛会,踔厉奋发新征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实施单位的相关局级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办公室主任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相关处室、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办公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

市委宣传部主要配合做好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的深入挖掘、宣传报道等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主要负责全市推荐人员的审核把关、遴选推荐、人选确定和公示发布等相关工作,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主要负责驻津军队系统人选推荐、审核把关工作。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围绕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的奋斗情、时代魂,综合考虑年龄、性别、身份类别、事迹类别、社会影响、示范作用等因素,面向户籍或工作在天津的退役军人,按程序遴选20名“天津最美退役军人”。

推荐对象必须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应急救援、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爱岗敬业等工作一线,扛得起重任、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实绩显著、群众公认,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明显,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此次学习宣传活动推选对象以个人为主,特别优秀的退役军人集体亦可作为推荐对象。已经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受到天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表彰,或已获得市级单位组织发布的其他“最美人物”称号的,以及有不适宜宣传等情形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对其调查处理的;

(2)有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3)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4)其它原因不宜纳入推荐范围的。

四、活动安排

学习宣传活动分阶段推进、分步骤实施。主要由工作部署、遴选典型、发布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

(一)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区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遴选典型。8月中旬,各区各单位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推荐“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初步人选。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组织推荐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由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推荐,并征求区委组织、宣传等部门意见后,每个区推荐1-3名候选人;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市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系统内推荐1-2名候选人。所有推荐候选人均需提供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并确定推荐排位顺序。

2.遴选。9月中旬,由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各区和各成员单位推荐情况,按照1:1.2比例提名24名候选人选,由7-9名优秀退役军人模范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选出20名建议人选,并征求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组织政审,征求公安、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按程序上报市领导。

3.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宣传发布。拟于四季度举行“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发布会后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扩大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影响力。

(四)学习实践。各区和退役军人比较集中的单位要围绕学习宣传“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讲感人故事、谈学习心得、话使命责任,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学习宣传活动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实际行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做好统筹协调。各区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沟通,组织好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

三是注重改革创新。各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入研究探索新时代先进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成风气。

四是及时推荐报送。各推荐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推荐材料报送及后续宣传等联系工作,请于8月24日(星期三)前将联络员反馈表发送真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8月30日(星期二)前将推荐对象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yjrswjszc@tj.gov.cn,正式纸质材料报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开区育梁道5号404室)。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审批表》《汇总表》,每个推荐对象另附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推荐材料均一式5份,以A4纸打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请下载电子版表格,勿随意更改表格样式,勿另行制作表格。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5号,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统一、王玮玮,83685552,传真:83685542。

附件:1.联络员反馈表

2.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个人推荐审批表

3.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集体推荐审批表

4.第三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天津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2022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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