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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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98802G/2021-0005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退役军人局发〔2021〕2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开展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在新征程中勇于担当、贡献力量。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广泛开展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各条战线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继承发扬优良传统、永葆光荣本色、勇于担当奉献、积极投身新时代天津改革发展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实施单位的相关局级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办公室主任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孙宏波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相关处室、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办公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

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市级部门组织实施。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户籍或工作在天津的退役军人。应当继承发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爱党护党、永葆本色。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认真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传承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在党的百年历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双战双赢、作用明显。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等工作中,深入基层、冲在一线,具有榜样作用的。

(三)爱岗敬业、示范带动。在平凡工作岗位上辛勤劳动、无私奉献,在改革开放、技术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

(四)志愿服务、扶危济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等公益活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完成重大任务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敢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无私奉献的。

(五)乡村振兴、贡献突出。退役军人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带领村民取得长足发展,为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就业创业、守法经营。自主创业同时带动相关人员就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贡献力量的。

(七)有其他突出事迹或功绩的。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对其调查处理的。

(二)有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四)其它原因不宜纳入推荐范围的。

四、推荐名额及原则

活动主要由工作部署、遴选典型、发布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

(一)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区各单位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部署。

(二)遴选典型。8月至10月,各区各单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推荐天津最美退役军人人选。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组织推荐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由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推荐,并征求区委组织、宣传等部门意见后,每个区可推荐3-5名候选人;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市级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所有推荐候选人均需提供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并确定推荐排位顺序。

2.遴选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各区和各成员单位推荐情况,按照1:1.2比例提名36名候选人选,由7-9名优秀退役军人模范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选出30名建议人选,并征求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组织政审,征求公安、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按程序上报市领导。

3.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宣传发布。于11月份举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会,发布会后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扩大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影响力。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天津最美退役军人事迹报告会。

(四)学习实践。各区和退役军人比较集中的单位要围绕学习宣传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灵活运用故事会、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微课堂、微视频等多种形式,讲感人故事、谈学习心得、话使命责任,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投身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精气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做好统筹协调。各区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沟通,组织好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

(三)注重改革创新。各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入研究探索新时代先进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成风气。

(四)及时推荐报送。各推荐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推荐材料报送及后续宣传等联系工作,请于9月8日前将联络员反馈表发送传真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传真:83685542),推荐对象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yjrswjszc@tj.gov.cn,正式纸质材料报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南开区育梁道5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04室)。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审批表》、《汇总表》,每个推荐对象另附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推荐材料均一式5份,以A4纸打印。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请下载电子版表格,勿随意更改表格样式,勿另行制作表格。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5号,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附件:1.联络员反馈表         

      2.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         

      3.第二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市委宣传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2021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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