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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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天津最美退役军人”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98802G/2021-0002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合发文单位:
市委工作机构及部门管理机构
发 文 字 号 :
津退役军人局发〔2019〕10号
主    题 :
退役军人事务\权益维护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开展“天津最美退役军人”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广泛开展“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各条战线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永葆光荣本色、积极投身天津改革发展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三、推荐范围

户籍在天津市的退役军人。

四、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工作部署、遴选典型、发布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

(一)工作部署。4月初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按照会议要求,各区和有关单位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部署。根据日常掌握和群众公认,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爱党护党、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志愿服务、就业创业、扶危济困、永葆本色等方面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活动。

(二)遴选典型。4月至6月,以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名义印发开展“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遴选确定30名“天津最美退役军人”人选。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推荐“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由每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推荐3-5名候选人,并提供2500字左右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推荐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遴选。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综合各区推荐情况,根据需要征求市和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60名提名人选,并从中确定30名建议人选。

3.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在市新闻媒体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宣传发布。6月至9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扩大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影响力,一般每周推出1至2名。推动“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网站,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八一”建军节前,举行“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会。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天津最美退役军人”事迹报告会。

(四)学习实践。各区和退役军人比较集中的单位要围绕学习宣传“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灵活运用故事会、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微课堂、微视频等多种形式,讲感人故事、谈学习心得、话使命责任,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投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精气神。

五、推荐条件

“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应当继承发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爱党护党、永葆本色。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认真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传承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模范突出,关心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赢得较高赞誉的。

(二)爱岗敬业、示范带动。在平凡工作岗位上辛勤劳动、无私奉献,在改革开放、技术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

(三)志愿服务、扶危济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等公益活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完成重大任务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敢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有突出贡献的。

(四)就业创业、守法经营。自主创业同时带动相关人员就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带动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方面具有榜样作用的。

(五)有其他突出事迹或功绩的。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对其调查处理的。

(二)有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四)其它原因不宜纳入推荐范围的。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区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沟通,组织好“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

(三)注重改革创新。各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成风气。

成立“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联系人:李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3030915,18931116166;潘红飞(市委宣传部),电话:83609517,15222551242;张健(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83602533,13820751576。

附件:“天津最美退役军人”推荐申报表

                 市委宣传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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