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一批废止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4号),经商市有关部门,对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有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24件政策性文件。现将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4件)
2.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20件)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19日